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合署办公。
(一)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下设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职能为:
1.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筹推进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坚持立德树人;
2.从严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大力选树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科学建立师德考核制度体系,积极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3.建立健全新进教师现实表现审查制度,重点考察新进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从严把好人才引进政治关;
4.开展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工作调查研究,为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师风提供决策参考;
5.指导学院(部)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构建学校和学院(部)齐抓共管的协同工作机制;
6.建立教师身心发展和关怀帮扶机制,开展各类走访慰问活动;
7.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事处
人事处是学校人力资源开发及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机构与岗位管理:各类组织机构的设置、变更与撤销,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机构职能与岗位职责的制定。
2.人事管理服务:有关岗位人员的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教职工、博士后入职(进站)、离职(出站)手续办理,教职工的调配、考核、考勤、培训、奖惩,教职工申请因私出国(境)审批,退役军人的安置,教职工的分流安置,教职工退休、延聘、返聘手续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挂职借调人员管理,人事信息化建设等。
3.师资队伍建设:各系列职称评审,特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考核,教师团队建设,教师资格认定,推荐在职教师攻读学历学位与访学进修,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校外专家的推荐申报等。
5.薪酬福利管理:编制年度人员经费预算;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册在编教职工工资发放,人员职务、职称、岗位变动后的调薪,人员进出的启新、停薪,规范性津补贴的发放,工资关系接转手续办理;编制外人员工资管理;丧葬抚恤、遗属补助、困难职工补助等福利管理;劳动保障年审手续办理等。
6.社会保险管理:各类人员的参保工作,人员变动或者去世后的停保、终保、转接等手续办理,退休人员待遇申领申报,教职工申请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手续办理。
7.完成学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才办
1.人才工作:教师岗位、科研岗位各层次人才引进;专任教师特岗设置、聘任与考核;各类省级人才项目申报;新进人员安家费、租房补贴、科研经费发放;年薪制聘期内离职受理;做好人才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各项人才待遇政策。
2.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博士后流动站运行规章制度的制定,博士后人员进站、出站、退站手续办理,在站期间的管理、考核、服务,博士后人员待遇政策的制定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