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原武汉化工学院)创建于1972年,是一所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和医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条件较好、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现有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国际教育及研究生教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其中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整体进入一本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193人,其中研究生2642人。学校现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2个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学科。62个本科专业, 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湖北省品牌专业。学校现具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55.1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87.91%和40.17%。在职教师中,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6人,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人选10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58人,湖北省教学名师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4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9人,"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特聘岗位人员43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2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28人。
学校现有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44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学校还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医药、石化行业(化工工程) 咨询甲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节能检测资质,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施工资质等。同时,学校还设有湖北省石油产品暨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省石油化工信息中心,是湖北省科技厅化学化工查新检索定点单位。学校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这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690余项,其中"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237项、省部、市级项目1280项。获国家、省部、市级科技成果奖124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部市级科技奖励120项。获专利授权1300余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3130余篇。学校机器人足球队连续多年荣获10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2013~2015年,学校科研入帐经费共计4.3亿元,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学校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均已投入使用,学校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学校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二、人才需求
学校常年招聘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特聘教授、武汉工程大学“工大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教师等岗位。
(一)国家及省级人才项目引进对象及条件
人才类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职务要求 |
工作时间要求 |
有关人才计划(长期) |
不超过55岁 |
海外博士 |
海外教授 |
全职 |
有关人才计划(短期) |
不超过55岁 |
海外博士 |
海外杰出教授 |
连续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个月 |
外专千人 |
不超过65岁 |
海外博士 |
杰出外籍教授 |
连续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 |
青年千人 |
不超过40岁 |
海外博士 |
海外正式职位,三年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
全职 |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自然 人文 |
博士 |
海外副教授或国内教授及以上 |
全职 |
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
不限 |
博士 |
海外教授 |
聘期内每年不少于2个月 |
长江学者青年项目 |
自然 人文 |
博士 |
国内应聘者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
全职 |
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 |
不超过55岁 |
海外博士 |
海外副教授及以上 |
聘期内每年不少于6个月 |
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 特聘教授 |
不超过45岁 |
博士 |
海外副教授及以上或国内教授3年及以上 |
聘期内每年不少于9个月 |
湖北省 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学子 |
不超过40岁 |
博士 |
海外排名前300高校科研机构博士或博士后经历 |
全职 |
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 讲座教授 |
不限 |
博士 |
海外副教授及以上 |
聘期内每年不少于2个月 |
(二)武汉工程大学“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
1、“工大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申报条件
(1)在本研究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为本学科的带头人,能够领军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海外留学、访问或工作经历。
(3)理工科类在本学科领域公认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不低于5篇(且以第一作者发表的SCI检索论文10篇左右),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领域公认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不低于3篇(且以第一作者发表的CSSCI 论文5篇左右),其中理工科、人文社科发表的本学科顶级和权威期刊论文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排名前三);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
2、“工大学者计划”工大学子申报条件
(1)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2)在国(境)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且在国(境)外知名大学做博士后、学术研究工作2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理工科类在本学科领域公认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不低于3篇(且以第一作者发表的SCI检索论文7篇左右),人文社科类在本学科领域公认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不低于2篇(且以第一作者发表的CSSCI 论文5篇左右),其中理工科、人文社科发表的本学科顶级和权威期刊论文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三)年薪制教师岗位
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年龄35周岁及以下,校聘教授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教育均应为全日制教育。
1、申请年薪制教授岗位聘用应满足下列业务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公认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
2、申请年薪制副教授岗位聘用应满足下列业务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公认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3、申请年薪制讲师岗位聘用应满足下列业务条件:
在本学科领域公认有国际影响力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四)其它教师岗位
基本条件:
1、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近,且所学专业为学校当年人才引进计划中所需专业;
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理工科要求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被SCI收录1篇及以上;文科要求公开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并被CSSCI收录1篇及以上。
三、教师需求专业及方向
武汉工程大学2016-2017学年教师招聘计划表(附后)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
经费(单位:万元)
人才类别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实验室建设费(万元) |
安家补贴(万元) |
特殊津贴(单位:万元/年) |
工资和津贴 |
第1类 |
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校内教授待遇 |
第2类 |
国家“有关人才计划”人选(创新长期项目)、“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校内教授待遇 |
第3类 |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关人才计划”人选(青年项目)、“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以及973、863项目首席科学家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校内教授待遇 |
第4类 |
湖北省“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特聘教授 |
20(工科) |
100(工科) |
100 |
30 |
校内教授待遇 |
10(其他) |
50(其他) |
第5类 |
武汉工程大学“工大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
10(工科) |
50(工科) |
60 |
8 |
校内教授待遇 |
5(其他) |
25(其他) |
第6类 |
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湖北省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学子 |
6(工科) |
30(工科) |
40 |
5 |
校内教授待遇 |
4(其他) |
15(其他) |
武汉工程大学“工大学者计划”工大学子 |
6(工科) |
20(工科) |
30 |
3 |
校内教授待遇 |
3(其他) |
10(其他) |
第7类 |
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 |
5(工科) |
|
15 |
博士津贴1000元/月 (连续3年) |
|
2(其他) |
备 注 |
1.第7类中年薪制录用人员薪酬根据学校规定和对应层次按年薪制标准发放。 2.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双方“安家补贴”按双方合计计算。 3.“教师岗位人才引进待遇一览表”中均为全职入职人员的待遇。 4.省级人才项目津贴如有调整,按政策执行。 |
(二)其他相关待遇
1. 第1、2、3类引进对象采取“人才特区”的政策引进人才或团队,根据“一事一议、按需支持”的原则,与引进人才协商解决待遇和支持力度。并视情况提供相应的实验室和办公用房,配备1-2名科研助手。
2. 第1、2、3、4、5、6类引进对象解决配偶工作(其中第6类引进对象配偶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及学位),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
3.居留和出入境、落户、保险、税收等按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服务享受学校正式职工待遇。
4.除第7类引进对象外,已获得教授任职资格的,按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确定薪级工资档次,未获得教授任职资格的,按教授起点薪级工资起薪。
5.对采用柔性引进非全职到校或短期项目的引进对象需另行签订协议。其中第1、2、3类引进对象,按实际在岗月数3.0万元/每月的标准发放,第4类引进对象,按实际在岗月数2万元/每月的标准发放。非全职引进的第1、2、3、4类引进对象可报销来校往返国际机票和国内火车票1次/年。
6.“教育厅有关人才计划”讲座教授除报销来校往返国际机票和国内火车票1次/年外,按来校工作时间分别享受5万元/2个月的津贴。
7.年薪制录用人员在学校工作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可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科研、教学等待遇。
五、应聘材料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我校组织人事部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代为推荐。并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应聘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简历(含从本科至博士期间就读学校、专业与相应起止时间);工作经历;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博士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自我评价、奖惩情况。需提供本科、硕士及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可获得学位的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重要内容不详的,不予受理;
2、主要学术成就。近5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分区、影响因子)目录及论文被收录的检索报告复印件;近5年科研项目目录及立项通知、结题或鉴定证书的复印件;近5年获奖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3、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4、配偶及子女情况。
5、邮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应聘学院”。
求职材料要尽可能详实,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六、联系方式
邮箱E-mail:zzrsb@wit.edu.cn;whgcdx_rcb@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 Tel:027-87905079
郑老师 Tel:027-87905337
传 真:027--87905332
邮政编码:430205
学校通讯地址: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组织人事部
学校网页:http://www.wit.edu.cn
组织人事部网页:http://zzrsb.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2016-2017学年教师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