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郑冬洁)3月16日上午,学校在流芳校区钟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博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郑丹凤主持,化工与制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等相关学院负责人,校博管办(人事处)、科学技术发展院、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郑丹凤强调,博士后制度是我国培育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完善我校博士后管理制度,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是我校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人才强校的根本要求;要高度重视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博士后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四点要求:第一是要充分领会、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第二是相关学院要根据实际,凝练研究方向,拟定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条件,相关部门为博士后工作提供良好的住宿、科研等环境;第三是要修订完善学校博士后管理办法,明确各类博士进出站条件,逐步提高博士后待遇,给与合作导师奖励;第四是将博士后招聘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单位要根据2021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完成博士后招聘具体目标任务。
校博管办主任、人事处处长鲁晓君介绍了目前博士后合作导师相关情况,提出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的相关程序,对2021年博士后指标分配原则进行了说明。流动站负责人、化工与制药学院院长汪铁林介绍了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情况,对2021年博士后招聘公告相关内容作了解释及工作布置。人事处副处长杜春丽介绍了博士后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意义,就修订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
与会人员就流动站研究方向、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条件、修订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审稿鲁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