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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4-19 [来源]: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我省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3]128号)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遴选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向我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倾斜。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属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提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难关。

三、推荐数量

今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共选拔400人左右,各省上报不超过15人,其中:遴选基础研究领域候选人8-10人,其他研究领域5-7人,我校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1人。

四、人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做好人选的基础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4月7日下午5:00前将人选名单及人选事迹材料(限300字以内)报组织人事部人才办。

组织人事部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