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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初步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1-08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推荐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初步人选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中组部从2011年起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组通[2011]167号)文件精神,经领导同意,现就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初步人选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申报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支持措施

中央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组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经所属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或负责汇总的省直有关单位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申报书分《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和《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2种,统一通过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可登陆“有关人才计划”网站()下载使用。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和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于11月2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人选名单报送组织人事部人才办,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统一通过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

组织人事部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