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党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学校决定组织实施科级干部选拨和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工作。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科级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党[2009]42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拨任用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2.岗位管理和分类管理原则:本次管理岗位人员晋级限定在所竞聘的职务(岗位)为空缺的科级职务(岗位),所有单位不得突破科级人员编制数或岗位数;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须符合晋级条件;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爱校,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办事认真细致,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工作目标;
3.坚决贯彻学校决定,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学校制定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4.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有胜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知识,能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工作勤奋、踏实,严格遵守纪律,能深入学生中,热情为学生服务。
(二)晋级(任职)资格
1.正科级干部。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已在副科级(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的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有5年以上工龄,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6年以上工龄,近三年考核中两次为优秀且获得厅局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一般干部。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及以上工龄的工人。
(5)曾任正科级及以上干部。
2.副科级干部。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工龄的一般管理干部、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7年及以上工龄的工人。
(3)曾任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3.学生专职政工干部。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晋升正科级,应在副科级辅导员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
(3)晋升副科级,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3年及以上。
4.直属单位内设机构或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直属单位综合管理岗工作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龄的一般干部。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工龄的工人。
(4)曾任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或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
以上工作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三)破格条件
不具备以上晋级(任职)资格的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表现特别突出,可以破格提任科级干部。破格任用科级干部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3.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或在学校专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社会服务等工作中为学校争得重大荣誉。
三、选拨任用程序
(一)科级职务(岗位)竞聘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晋级条件的人员提出晋级申请,并填写“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岗位人员晋级报名表”。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处务会)等研究,提出推荐意见。
3.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聘述职:组织人事部组织考核评议组听取申请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评分。述职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简介、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晋级后的工作打算等,个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评分低于85分者,不得晋级。
5.组织考察:组织人事部以单位推荐和评议成绩为依据,确定拟晋级人员名单,对拟晋级人员进行考察。
6.学校审定:组织人事部将考察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
7.任前公示:组织人事部根据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结果,在校园网公示拟晋级人员名单。
8.正式下文。公示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聘用。
(二)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晋级资格的学生专职政工干部,在进行个人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提出晋级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申请表》。
2.组织推荐。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或部门对符合晋级条件的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提出推荐意见(其中担任学院团委书记的,需校团委推荐),并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个人晋级申请和《晋级申请表》交组织人事部。
3.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理论测试。经组织推荐、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笔试范围见《武汉工程大学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考试大纲》。笔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通知本人。
5.面试。晋升副科,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晋升正科,笔试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人员可以参加面试。由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考核评议组进行面试,听取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述职内容:个人情况简介、对本岗位职责的理解、近三年来的工作业绩、今后工作打算等。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成绩按70%计入综合成绩。
6.成绩公示。组织人事部将综合成绩予以公示。
7.组织考察。组织人事部以综合成绩为依据,确定拟晋级人员名单,对拟晋级人员进行考察。
8.讨论决定。在考察的基础上,校党委按择优原则,对拟晋级人员作出晋级决定。
四、时间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27日下午5:00前,将个人申请、报名表及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名材料集中报送组织人事部干部人事科。科级职务(岗位)竞聘述职和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笔试、面试工作初步定在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校园网通知。
五、组织领导
1、科级干部选拨任用工作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协助,校纪委监督。
2、分别成立管理岗位人员晋级考核评议组和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考核评议组,对拟晋级人员的综合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以评分形式提出评价意见。
3、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坚持条件,严格程序,严守纪律,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辅导员晋级考试大纲(2013年09月修订).doc
武汉工程大学学生专职政工干部晋级申请表.doc
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岗位人员晋级申请表.doc
组织人事部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