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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工程教育与实践中心招聘启事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7-07 [来源]: [浏览次数]:

因学校工程教育与实践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程实训指导人员(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学工作,无不良记录。

  2.仪表端庄,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工作踏实主动,责任心强,普通话标准。

  3.具有与岗位相关的文化教育程度和技术水平,具有相关岗位职业资格,或有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招聘岗位

1.现代制造实训指导人员2名。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现代制造类工程实训、数控机床设备的维护保养、数控加工工艺问题解决、完成相关金工实习、课程实验等。要求掌握一种(CAD/CAM/3D打印/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车∕数控铣)操作技能,熟悉数控加工工艺编程和各工种基本操作。

2.机械加工实践指导教师1名。负责机械加工类设备维护、加工工艺问题解决、完成相关金工实习、课程实验等。要求熟练掌握一种铣、磨操作技能,熟悉机械加工工艺和基本操作。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程序

1.报名。凡有意应聘上述岗位者,请提交个人简历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并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免冠1寸近照两张以及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面试时须审验原件)。应聘材料可通过邮箱发送。报名截至时间为   2017年   8月   20日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工作态度、对岗位的认识以及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在此基础上视情况安排指定实际操作环节。

4.聘用。根据报名者个人条件及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批准。

四、聘期和待遇

  被录用的校外人员、校内非编制内人员用工性质为编制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聘期为三年。聘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同意可续聘。

  校内编制内人员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程序报名并接受考核。经学校同意录用者,调入相应岗位工作并享受相应待遇。

五、报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49405027-87992063

E-mail564635442@qq.com379606249@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流芳大道特1号武汉工程大学工程教育与实践中心    

邮编:430205  

武汉工程大学主页:http://www.w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