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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并报送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12-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会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做好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请各单位按以下原则和要求制定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制定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的原则

1、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发展党员计划。

2、稳定比例,提高质量。按照上级党组织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请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参照2012年底本科生党员比例按16%、专科生党员比例按8%来制定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时,要以青年教师、高学历、高职称教职工和低年级学生为重点发展对象。

二、制定并报送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的要求

1、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务必在2012年1月7日前完成发展党员计划的制定并以书面和电子表格(见附件一)的形式交至组织人事部510办公室(内线:4563)。在上报发展党员计划的同时请报送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和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员(含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的电子表格(见附件二、三);

2、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发展计划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2012年的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发展计划来执行,如有个别计划确因客观原因需进行调整,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组织人事部备案。

特此通知!

校党委组织人事部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