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今年确定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即将启动,根据《武汉化工学院关于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意见》(武化政人字[2003]2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通过本单位审核后,于11月22日前将加盖单位意见的个人书面申请统一交到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505室)。
特此通知
武化政人字【2003】27号关于确认起点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意见.doc
组织人事部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