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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说明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2-05-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工作时间

5月28日—6月20日

二、转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准备工作:采集基本信息,填写毕业生党员名册。需采集的信息有: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年龄、民族、党员类别(正式/预备)、身份证号、组织关系去向(最终接收单位)、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介绍信抬头)、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所处位置(省内/省外)、党费缴至时间、联系方式等。

1.组织关系去向(最终接收单位):一般填写就业单位、考取学校或科研院所、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生源地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本人或家长长期居住地以及家长工作单位等。一般依据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收函或报到证的报到单位填写,必须要求本人联系确认。

2.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介绍信抬头):一般填写就业单位、考取学校或科研院所、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生源地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本人或家长长期居住地以及家长工作单位等接收单位党组织(组织关系隶属的上级党组织)名称。此信息需结合毕业生报到证的报到单位或党员本人联系的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定,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A、省内:

a、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一般为人事档案关系回生源地、到所在地就业、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等。如:湖北省荆州市川店镇党委、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

b、党政机关:一般为到所在地国有、民营、私营企业就业(国有、民营、私营企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政府机关党组织),或资教生、选调生、到村任职生,或到党政机关部门工作等。如: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中共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委组织部、武汉市洪山区科技局党委。

c、国有大中型企业:到该类单位就业的,组织关系直接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如:东风汽车公司党委、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d、大专院校:一般为考取院校,或到大专院校工作等。如: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湖北大学党委组织部、孝感学院党委组织部。

e、科研院所:一般为考取院校,或到科研院所工作等。如: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党委、湖北化学研究院党委、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党委。

f、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如: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党组织、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湖北省人力资源中心党委、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武汉市洪山区珞南街党工委(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

g、部队:一般为到部队工作,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北省咸宁军分区政治部。

h、其它。

B、省外:

a、各市委(县委、县市级的区委)组织部:一般为人事档案关系回生源地,或到所在地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办理托管手续,或到所在地国有、民营、私营企业就业(单位或企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政府机关党组织)等。如: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

b、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手册》(中组部组织局编著,2005年1月版)公布的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接转组织关系权限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组织关系直接转移到所在企业党组织。如: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直属党委、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党委、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c、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教育系统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一般为考取外省高校研究生,或到外省高校工作的。如: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西安交通大学)、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华南理工大学)、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北京化工大学)、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南京理工大学)、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西南师范大学)、上海市科教党委组织干部处(华东理工大学)、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共湖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南大学)、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理工大学)、中共广西自治区委高校工委(广西大学)、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南昌大学)、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大学)、中共天津市委教卫工委(天津大学)、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东北大学)。

d、组织关系隶属地、市、州: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化工学院)、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江南大学)。

e、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等:一般为到外省企事业(该企事业组织关系隶属于以上党组织组织部(处))工作,或到相应政府机关部门工作的。如:中共广东省直工委组织部(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中共陕西省委科工委(西北化工研究院)、中共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委(中铁十八局集团公司)、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富士康精密组件有限公司)等。

f、部队:组织关系需转移至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一级或相当师(旅)级及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如:中国人民解放军92003部队政治部、广州军区综合训练基地政治部组织科。

g、其它:如,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

注:接收我校转移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权限:详细规定请见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上发布的《中共武汉化工学院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细则》(2005年4月19日发布)。

3. 毕业生党员名册表请按省内预备党员、省内正式党员、省外预备党员、省外正式党员分开录入信息,信息录完后在到组织人事部开具介绍信之前请将毕业生党员名册表(电子档)报组织人事部进行信息审核,审核准确无误后方可开具介绍信。

(二)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 请各单位于6月6日前预约开具介绍信时间,集中在组织人事部组织科开具介绍信时间为6月6日至15日。

2. 开具介绍信时,请严格按照核实无误的毕业生党员名册内的相关信息填写。介绍信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党员去向须明确单位党组织,不能用“贵处”两字代替。党员年龄应填实足年龄。党费缴纳时间和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汉字填写。要求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工整、准确、规范填写。

3. 介绍信中党费交至时间统一填写贰零壹贰年陆月;有效期统一填写玖拾天;开具时间统一为毕业生离校时间;党员原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统一填写本单位地址。

4. 从学院“集体”开往组织部的介绍信分省内预备党员、省内正式党员、省外预备党员、省外正式党员四种类型开具。

5. 介绍信开具好后,请将介绍信编号填写在毕业生党员名册“介绍信编号”栏内;并将毕业生党员统计表、毕业生党员名册表(分总表、省内预备、省内正式、省外预备、省外正式)的电子档和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印章的纸质档报送组织人事部组织科备案。

(三)介绍信的发放:经核实,所开具介绍信准确无误后,务必于毕业生离校前发放至每位毕业生党员手中。发放时,务必请本人亲自领取,并严格履行签收手续,各单位要妥善保存签字薄,以便备查。

(四)介绍信接转:正式党员应本人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预备党员应本人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材料(专用档案袋密封加盖党组织的启封章)到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处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五)介绍信回执联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各单位接收到回执联后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并对照毕业生党员名册认真清查没有回执的党员情况,联系并提醒党员同志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寄至组织人事部的,组织人事部将转交至党员原所在单位。

校党委组织人事部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