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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入党材料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9-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现就做好201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入党材料接转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生报到后,请各学院认真清查本单位新生党员(包括研究生、本专科生、专升本的新生党员),负责收齐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党材料,并填写新生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2、新生党员资格和入党材料审查工作由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在审查过程中,对党员资格、发展党员程序、履行入党手续及入党材料等存在的有关问题,请参照《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校党【2009】48号)第二十六条处理,填写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表(见附件2),并报党委组织人事部复审。

3、为保证新生党员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各学院完成上述工作后,务必于9月27日前到组织人事部组织科(武昌校区办公楼510室)集中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其中,对新生党员资格和入党材料审查无异议的,请携带新生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对新生党员资格和入党材料审查出有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请将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党材料,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表一并报送组织人事部组织科复审处理。

4、在入党材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收集和审查过程中,请妥善保管好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严防遗失。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13年9月5日

附件1:新生党员基本情况表

附件2: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查表